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颁布了两个标准,一个是“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学特性指标与测量方法”(WH01-93),还有一个是“歌舞厅照明及光污染限定标准”(WH0201-94)。作为歌舞厅人分级等管理的强制性法规,并企鹅据此对歌舞厅进行测定验收。在今后两年中将对已经有的歌舞厅进行逐步改造以达到该两标准的要求。此外,“城市区域环境的噪声标准”(GB3096-82)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也规定了歌舞厅的噪声允许水平。所以对于歌舞厅的空间环境作了规范性的规定,且目前大多数的歌舞厅的实际效果表明离上述标准的要求相去甚远,这不仅影响了使用效果,更将影响营业管理、组织效益。本文就此谈谈有关的几个吸音隔音问题。 歌舞厅是一个高层次的综合性文化产物,它是一个有层次的系统,其中每一个子系统由各个要素组成,它们交叉成网络,也就是诸要素与子系统之间的交接关系所构成的结构;运用建筑艺术的室内设计的技术与技巧,使之优化稳定,以产生系统的整体效应。扩声系统、照明系统、室内技术、建筑声学等都是作为系统工程的歌舞厅的诸要素与子系统的组成部分。它们在不同层面上互相交叉、互相缠绕,各有特点,彼此矛盾。因此必须对诸要素与子系统作认真分析,仔细推敲,才能解开它们交叉网络的结点,使矛盾统一,取得整体效应,达到各项法规的要求。建声设计应当提供一个好的声场,才能充分发挥扩声系统及其设备的性能,并提供吸音材料和构件的做法和布置以及室内设计提供空间创造的雏形;也为照明系统提供好的照射条件,发挥其艺术效果,是歌舞厅艺术形象的基础。 同样室内设计能为扬声器提供合适的位置与调音的工作场所,也是统一各项技术创造视、听优美环境的组织者。但在实际情况里往往各自为政,互不相干,独自进行设计;扩声系统设计者认为只要有好的设备与系统设计,必然会有好的扩声效果;建声设计者则只考虑怎样保证达到混响时间的要求,提供声学材料与构件的设计;室内设计师则认为科技人员不懂艺术,闭门创造,最后提供自认为美的空间给科技人员,让他们在此空间中放置各项设备与进行处理;相应地各科技人员也自认不懂建筑艺术,而不予理会。殊不知,各自使本身系统的优化,并不等于整体优化,往往相反产生了负效应。因此歌舞厅的各项设计人员应认识到歌舞厅是一项系统工程,扩声系统、照明系统、室内设计、建筑声学等,这是该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作为一个扩声系统设计者应该把有关的科技与艺术作为一个知识体,更应是一种思维方式,才能够在更高层面上探索科技和艺术的多种多样的交织创造既是科学的,又是艺术的整体效应,才能获得好的扩声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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